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五台山路等6个道路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
编号: 用字第4107252026XS0002693号
发证机关: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 新乡市平原一体化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项目: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五台山路等6个道路工程项目
拟选位置: 平原示范区龙源街道、原武镇
拟建设规模:包含五台山路(平原大道-天山路),云梦山路(长江大道-沙河街),132号桥梁引道(燕山街段),10号桥引道(恒山路南段),88号桥梁及引道(五台山路),48号桥梁引道(淮河路段)道路、污水、雨水、照明、电力管沟、绿化、桥梁工程
拟用地面积:建设用地16.5888公顷
时间: 2026年1月29日
豫公网安备 410784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