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阳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娄彦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平原新区水稻种植扶持力度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水稻核心种植区建设,谋划实施阶梯式种植补贴。
回复:平原示范区水稻种植主要分布在原武镇(大张盖东合角、西合角一带)、师寨镇(小赵庄、磁固堤一带)、祝楼乡(卞庄、新城、北胡庄一带),2019-2022年平原示范区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6万亩,其中祝楼乡1.5万亩、师寨镇2万亩、原武镇1.6万亩,桥北乡0.9万亩,项目建设区基本覆盖水稻种植区,极大改善水稻种植区农业生产条件。下一步,将积极推进三千渠引黄灌溉恢复工程建设,强化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为稻米产业发展提供水量保障。国家及河南省对粮食生产的支持以普惠性补贴与生产条件改善为主,重点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和粮食综合产能。目前,河南省及国家层面尚未出台针对水稻种植的专项阶梯式补贴政策,但我局始终将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作为推动水稻产业发展的关键抓手,正积极通过多渠道、多路径推动政策突破。我局已主动对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结合我区作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河南优质水稻主产区”的定位,积极争取相关支持政策。若上级出台阶梯式补贴政策,我区将严格落实政策街接到位、资金配套到位、服务保障到位。
二、建立稻价保险机制,对稻户进行差额补偿,当低于市场价时启动差额补偿。
回复:目前平原示范区已全面实施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保费 42 元/亩,中央、省、市、区按 45%、25%、10%、0%补贴保费,农户负担20%,保额960元/亩。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近年来,农户自付部分保费由区级财政承担,即农户负担0%,区级负担20%,实现应保尽保,稳定了水稻种植户预期收益。我区高度重视水稻产业发展,但受地方财力限制,目前暂无法独立设立阶梯式补贴资金。我局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持续跟踪国家及省级粮食补贴政策动态。
三、针对农业合作社出台有奖励政策、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专项扶持政策以及农机补贴、种粮补贴等。
回复:目前,智能插秧机、无人收割机等新型农机具已纳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于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型农机具,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补贴。在补贴额度方面,我们根据新型农机具的市场价格、生产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补贴标准,确保补贴资金能够切实发挥引导作用,鼓励农民积极购置新型农机具。引导水稻种植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开展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技术、设备和营销渠道等优势,采用“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提高合作社的农产品加工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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