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阳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李海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供暖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良好建议,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示范区平均供暖率为22%,与市定40%的目标相去甚远,部分小区个别楼栋用暖户数仅有一两户,热损耗极大,这是影响供热效果的核心原因。经过调整思路、改变供热模式,2024年供暖季通过采取新能源供热的模式启动6号能源港对试点小区进行改造实验,供热结束通过复盘分析发现,供热成本大幅下降,热源保持高度稳定,相较燃气锅炉供热居民投诉率也有效降低,取得较为理想的成效。在此基础上,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局目前已督促启动二期、三期能源港建设的前期工作,每期工期预计两年,建成后示范区大部分供热小区将实现新能源供热,我们将不遗余力地推进此项重点工作,为示范区的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做出积极贡献,同时让环保工作和供热事业取得实质性突破。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豫公网安备 410784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