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坝南农牧专业合作社作为平原示范区制种大县种业仓储物流配套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新乡市农业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关于遴选平原示范区制种大县种业仓储物流配套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相关要求,经过主体申报、乡镇推荐、资格审查和会议研究等程序,拟选定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坝南农牧专业合作社作为平原示范区制种大县种业仓储物流配套项目实施主体,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公示所列的实施主体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嘉陵江路市民之家(邮政编码:453316);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对制种大县种业仓储物流配套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字样”。
2.电邮方式。将意见发至邮箱nggzz306@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373-7575206
新乡市农业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