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中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含增设)培训项目(职业、工种)的公示
新乡市中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2026年1月13日提出申请变更(含增设)培训项目(职业、工种),由原电子商务师、保育员、插花花艺师、有害生物防制员、消毒员、农业技术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工种变更为电子商务师、保育员、插花花艺师、有害生物防制员、农业技术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起重装载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无人机驾驶员(植保无人机驾驶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在接到变更事项申请后,指派四名工作人员(含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在2026年2月4日到现场核查,该学校有合法独立使用的办公、教学和实训场地和办学设施设备;具备变更(含增设)培训项目(职业、工种)的师资、场地、设备教学教材等。
现进行给予工作日5日变更事项公示,公示日期: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2026年2月9日
豫公网安备 410784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