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1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0 18: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位于黄河北岸,紧邻郑州都市区,是郑州都市圈核心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乡与郑州实现无缝对接的重要节点,也是郑州向北经济辐射带动发展的桥头堡。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委托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平原示范区共计划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33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1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示范区在职在岗巡防队员及因违纪被辞退的原巡防队员;

  8、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特别说明:已报考2021年7月7日发布的示范区派遣制招聘(第二批)的考生,可选择更改报考志愿,改报本次招聘岗位。两批招聘面试考试工作将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两批招聘合并进行,执行本次《公告》各项规定。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平原示范区国有人力服务公司)微信公众号(zjrl666)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 - 9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持填写完整的《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报名。

  报名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28号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园A505企业服务中心一楼。

  报名咨询电话:0373-755335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现场缴费。

  除治安巡防队员岗位外,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初审之后,于现场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考务费3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由中骏人力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发放《考试确认函》,《考试确认函》为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4.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

  中骏人力公司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1年9月26日18:00前,在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中骏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治安巡防队员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2:1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其他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用工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中骏公司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7日9:00—17:30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考务费。

  (2)核减的招聘计划情况,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本次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须如实、完整填写,后期进入考察阶段如发现不一致将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治安巡防队员岗仅进行面试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请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http://www.nhc.gov.cn),不提供相关证明,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考生现场报名、进入考场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一)笔试

  1.笔试考点拟设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核心区,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请留意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及中骏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考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考试确认函》和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不齐者禁止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为:

  治安巡防队员岗免笔试。

  基层工作(服务)岗为公共基础知识。

  基层工作岗(专职社区工作者)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

  4.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出现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拟面试人员。不足1:3的,由用工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5.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军人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3分;治安巡防队员岗,考试总成绩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者,须在现场报名时向工作人员报备,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资格确认

  1.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的考生名单(治安巡防队员岗考生直接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中骏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及公众号的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拟面试考生本人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确认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确认函》。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通过电话通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用工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用工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三)面试

  1.面试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要及时关注示范区官网、中骏公司微信公众号上的考试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考试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考试人员应按照考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试确认函》、《面试确认函》,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禁止进入面试考点。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基本素质和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5.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治安巡防队员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加分项按照公告要求,根据个人实际计入考试总成绩。

  特殊情况由用工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均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三)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另增加心理健康测验环节),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期限内,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考察工作结束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均确定为参加考察的人员。

  (五)未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也须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zjrl666)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与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到岗工作。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办理《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由中骏人力公司办理解聘相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

  1.治安巡防队员岗位2600元/月(应发),按照新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

  2.其他岗位3600元/月(应发),按照新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它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zjrl666)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或通知等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三)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按国家、河南省、新乡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3-7553359

  附表:1.附件1:平原示范区2021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2.附件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说明版).doc

  3.附件3: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doc

  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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