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平管文【2024】34号
发文机关:
平原示范区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6-05T16:35:39
成文时间:
2024-06-05T16:35:39
有效性:
有效
平管文【2024】34号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集体经营性建设 用地入市相关税费调节金征管办法(试行)的 通 知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4-06-05 16:3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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