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平管文〔2022〕23号
发文机关:
平原示范区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7-11T18:13:25
成文时间:
2022-07-11T18:13:25
有效性:
有效
平管文〔2022〕23号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
实施意见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2-07-11 18:13 浏览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