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施主体企业(养殖场、合作社)、专业全株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实施主体:
为做好我区2020年粮改饲试点企业工作,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按照《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新乡市2020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2020〕10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平原示范区2020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4日
平原示范区2020年粮改饲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2020年粮改饲试点工作,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按照《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新乡市2020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2020〕10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发展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和专业化青贮生产企业开展粮改饲,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优质饲草料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循环、优质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管委会主导,合力推进。实行整区推进,按照“管委会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整合多方力量,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结合本地实际、产业特征和市场需求,稳步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成效。
需求导向,产销对接。综合考虑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以畜定需、以养定种,合理确定粮改饲种植面积,确保生产的饲草料销得出、用得掉、效益好。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地资源条件,尊重种养双方意愿,集成品种选择、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饲草料品种。
种养结合,规模适度。把养殖场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种养紧密结合的生产组织方式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协调推进适度规模种养,同步提升饲草料品质和种养效益。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粮改饲试点企业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方式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2020年,全区粮改饲面积达到8700亩以上,收贮优质饲草料2.5万吨以上,基本实现奶牛规模养殖场全株青贮玉米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饲草料结构。
二、实施内容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全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进行补贴。首先由各乡(镇)对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推荐,农业农村局要与各个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每个实施主体完成的全株青贮数量、全株青贮种植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要组织实施主体与农户签订全株青贮(含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豆类等)收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收购全株青贮的数量、种植面积等。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20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补助标准
项目实施主体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区的2020年补助资金数量,结合2020年项目实施主体收贮数量,核定补贴标准,全株青贮补贴每吨不超过50元,按照实际全株青贮量进行补贴。
三、规范补助资金发放
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储数量。全株青贮收贮工作结束后(11月30日前),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成立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及时核实补助对象全株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完成情况,统计相关数据,最终核定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区财政局作为依据兑现补贴资金。农业农村局要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对核实补助对象的全株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收贮数量、补助资金及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全株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档案管理资料应一式二份(补贴对象一份,农业农村局一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指导服务。农业农村局组织畜牧专家组、技术人员,根据粮改饲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当地畜牧业和农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技术方案,提供种植、加工、收贮等技术指导,确保全株玉米青贮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项目实施,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时间节点,细化保障措施,强化节点考核管理,严格资金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做好督查检查工作,监督项目落实进度,确保试点任务完成。
(三)强化精准管理。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粮改饲信息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整理,全面调度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四)实施绩效评价。2020年12月1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工作自查自评,将自评报告等材料和工作总结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粮改饲”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促进种养加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平原示范区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