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各局(办、委),各乡(镇、街道)、农牧场:
为进一步加快检验检测和认证产业发展,引进和培育一批知名检验检测企业,全面提升产业综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4 〕 26 号)、《中共中央合竞争力,将平原示范区打造成河南乃至中部地区检验检测集聚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 201 7 〕 24 号)等精神,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进、示范应用与研究开发、创新驱动与开放合作、对外招商与本地整合优化相结合的原则,促进检验检测及认证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
二、发展目标
以规划建设河南省检验检测集聚区(河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为主要载体,大力发展平原示范区第三方检验检测和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到 2025 年,引进检验检测和认证高技术服务企业 50 家以上,实现产值 15 亿元以上。通过五年时间,将河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打造成技术权威、行业领先、辐射较广的国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
三、发展重点
重点培育生命科学、建设工程、环境工程、交通工具、食品药品等检验检测服务产业,鼓励检测机构加强检测技术、标准方法研究和高端检验检测设备研发,推动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业与先进制造深度融合。加快引进国际国内权威检测认证机构和先进管理方法,引导其在政府监管项目采购、企业产品研发、国际贸易互认中提供有效支撑和便利化服务。构建以用户为中心的互联网 + 检验检测服务新模式,有效发挥检测联盟或行业协会的自我规范引领作用,实现跨平台移动用户信息数据和跨区域检测资源的有机整合。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扶持
1 .成立检验检测和认证产业发展子基金。设立检验检测和认证产业发展子基金,着力引导社会资本、天使基金和风投资金,加大对检验检测和认证产业的投资力度。
2 .组织专项发展资金。从 2019 年起,管委会连续三年,每年从管委会财政划拨 1000 万元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和创新联盟建设、招商引资、企业创新和人才引进等促进检验检测和认证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重点支持产业集聚。 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总 规划约 3 平方公里,一期占地 500 亩作为河南省第三方检验检测及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的起步区。对入驻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的检验检测企业及认证机构,优先给予用地与资金支持。
(三)加大政府购买检验检测和认证产品等社会服务力度。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等实施主体制订购买计划、组织实施采购,以培育和发展检验检测企业,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四)实行业务拓展资金奖励。 鼓励用户与集聚区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对已入驻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的检验检测和认证企业,开展检验和认证业务年度结算额达 500 万元的,三年内给予企业 年购买 业务合同增加额 1% 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当年享受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五)培育龙头企业。 支持龙头企业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相关规定注册为独立法人后,进入第三方检验检测领域;鼓励示范区企业检验检测认证业务优先采购入驻示范区注册有资质的机构,国内外知名检验检测机构入驻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的,纳入市检验检测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机构认定,并在用地、产业扶持上实行 “ 一事一议 ” ;三年内龙头企业与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开展兼并重组的,按兼并总额的 1% 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
(六)推行创新平台奖励。 对于成功创建国家级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的专业园区,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含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含实验室、技术中心)分别给予 50 万元、 10 万元资金奖励。对新入园企业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 CNAS )的一次性奖励 5 万元,通过检验检测资质( CMA) 认定的,一次性奖励 2 万元。
(七)实行研发投入奖励。 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内属于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且符合国家中小企业标准的检验检测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总投入比例不低于 5% ,且研发投入不低于 100 万元的,三年内按照该企业当年研发费用的 5% 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八)支持建设技术创新联盟。 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成立以检验检测产业集群为载体、园区骨干企业为核心的检验检测产 业技术创新联盟,一次性补助 50 万元。三年内产业技术联盟举办国际性展会,经审核可给予举办国际性展会实际发生费用 20% 的补助;吸引国际顶尖人才(如获得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其它同等级别奖励)参会的,经审核可给予 参会员实际 发生费用 40% 的补助,总额均不超过 10 万元。
(九)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 对检验检测认证领军人才和研发人才创办企业的,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利息额的 50% ,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 3 年的贷款贴息,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从企业正式签约起, 3 年内经检验检测认证的项目实施产业化投产,当年该项目实现入库税收所得部分达 100 万元以上, 且税收 总额较上一年度增长 15% 以上(含 15% )的, 奖励引才企业 50 万元,其中用于奖励人才及团队不低于 30 万元。
五、本意见从 201 9 年 2 月 1 3 日起实行,有效期 3 年。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019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