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生态环境局
负责人姓名:任军
电话:0373-7535226
机构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与平原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高的所
办公时间:
夏季 8:30-12:00 15:00-18:00
冬季 8:30-12:00 14:30-17:30
部门主要职责: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生态环境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全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省、市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管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相关监测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中央、省委、市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组织协调及交办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