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平原示范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解决河流沿岸污水违规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我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乡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平原示范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关于《平原示范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3-12-29 14:4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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