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现代商贸业扶持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2-02-18 10:54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是什么? 

    根据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的若干意见》、河南省商务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为更好的培育发展示范区餐饮、商场等企业,进一步促进示范区传统商贸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商贸业,扩大示范区消费潜力,繁荣示范区商贸业发展,推动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订本办法。

  二、实施范围是什么?

  示范区范围内商超企业、餐饮企业及相关商贸企业。申报主体必须是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示范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账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无行政处罚且注册满一年的企业。

    三、实施时间是什么?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3年。

    四、支持奖补措施有哪些? 

    办法支持措施共11条,分别从示范步行街、品牌聚集区、平安商场创建、品牌连锁企业发展、特色街区打造、引领新型商业模式、企业入库奖励、促消费、餐饮企业评选等多方面进行支持,主要涵盖示范区的商场、超市、品牌连锁企业、餐饮等相关商贸行业。

  平原示范区商务局

  2021年12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pysfq.xinxiang.gov.cn/sitesources/pyxq/page_pc/xxgk/xxgkml/zfwj/articlef00edc6c43a5430981428b80a06e9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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