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调整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456号)精神,按照我省城镇燃气销售价格与上游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需要调整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二、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内容
调整后我区居民气价标准为: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含)以内的,销售价格由2.52元/立方米调整为2.5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上的,销售价格由3.28元/立方米调整为3.34元/立方米。
三、调整价格对居民生活影响分析
目前我区居民管道天然气用户全为第一阶梯用户,按每月用50立方米天然气计算,每月多支出2.5元,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四、做好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工作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本次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低收入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每户每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含)以内的,其销售价格仍执行2.10元/立方米。
五、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时间
经报管委会同意,调整后的价格自2019年7月10日起执行。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