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概况
一、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主要职责
负责本部门专业领域规划编制、实施及相关办法的拟定工作;负责重大民生项目选址论证工作;负责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和批后监管;按规定收缴有关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负责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征收工作;负责土地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工作;负责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内设综合科、规划设计科、土地管理科、土地整治和交易管理中心。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
第二部分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2021年收入总计10474.6万元,支出总计10474.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6188.19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社保费、城市建设支出等减少;支出减少6188.19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社保费、城市建设支出等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2021年收入合计104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41.6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9033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2021年支出合计104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32万元,占4.7%;项目支出9986.28万元,占9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41.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9033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951.19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预算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5237万元,下降36.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41.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441.60万元,占10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厅(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0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城市规划设计编制费300万元,地形图测绘费40万元,土地出让公告费5万元,土地评估费50万元,景观大道快速化设计费200万元,勘测定界费50万元,社保费8160万元,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50万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78万元。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5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7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2辆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1.0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道路洒水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新乡平原示范区规划国土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doc
附件2:401001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xlsx
附件3:2021年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4:2021年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管理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