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平原示范区工作联络处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平原示范区工作联络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平原示范区工作联络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平原示范区工作联络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平原示范区工作联络处概况
一、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平原示范区工作联络处主要职责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平原示范区工作联络处是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的重要阵地,也是闭会期间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代表和选民联系以及及时反映民意诉求的重要平台。其主要职责:提高代表履职意识、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促进社会和谐。
二、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平原示范区工作联络处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平原示范区工作联络处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
内设机构:下设办公室。
第二部分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平原示范区工作联络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74.3万元,支出总计74.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26.57万元,下降26.34%。主要原因:2020年区人大联络中心建设和村片区人大联络站建设,2021年无此项目。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万元,占59.62%;项目支出30万元,占40.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6.57万元,下降26.34%,主要原因:2020年区人大联络中心建设和村片区人大联络站建设,2021年无此项目;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3万元,占10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减少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3.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部分接待费用下年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2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新乡市人大平原示范区联络处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doc
附件2:207001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平原示范区工作联络处.xlsx
附件3:2021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人大联络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4:2021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人大联络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