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9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负责示范区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规划、培养、选拔、引进和服务工作。
二、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总编制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人数31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12429.99万元,支出总计12429.9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508.41万元和11508.41万元,分别增长1410%和1410%。主要原因:由于2018年8月人事体制机制改革,社保部门并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9年预算增加社保科预算资金共6884.6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242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55.0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结余74.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1242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62万元,占4.2%;项目支出11903.37万元,占9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355.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 年相比,分别增长1241%和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355.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184.37万元,占1.4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占0.08%;事业运行支出342.25万元,占2.77%;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621.22万元,占13.1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38.63万元,占1.12%;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1.52万元,占0.0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7.90万元,占0.5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836万元,占39.14%;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75万元,占1.4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万元,占0.24%;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5万元,占0.04%;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986.04万元,占24.17%;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89.74万元,占0.73%;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2万元,占0.26%;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0万元,占1.78%;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0万元,占8.09%;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00万元,占2.43%;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34.9万元,占1.09%;其他扶贫支出50万元,占0.4%;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31万元,占1.0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6.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8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印刷费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11903.37万元,全部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其中:运转类项目11903.37万元、投资类项目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99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预算增加1.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主要原因:2019年车辆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相比标准提高1倍。
(三)公务接待费1.4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运转经费支出预算144.0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占用国有资产0万元。
十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有32个,预算资金为8784.05万元,其中:人事科绩效目标项目2个,预算资金20万元;组织科绩效目标项目9个,预算资金301.77万元;考核科绩效目标项目3个,预算资金1577.68万元;社保科绩效目标项目18个,预算资金6884.6万元。 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绩效目标项目32个,预算资金8784.05万元。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19年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点项目预算主要有:劳务派遣项目资金1558.68万元,驻村工作队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项目资金66.48万元,党员、干部教育培训5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300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费220万元,事业职工医疗保险费10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代缴资金1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元基础养老金168.0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纳4836万元,民办教师养老补贴84.04万元,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费131万元。重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如下:
1.劳务派遣项目:落实新时代示范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相关待遇。
2.驻村工作对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项目:为驻村工作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对示范区内党员及公务员组织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项目: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正常缴纳。
5.公务员医疗保险费项目:保障示范区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纳。
6.事业职工医疗保险费项目:保障示范区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纳。
7.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代缴资金项目: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险正常缴纳。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元基础养老金项目: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发放。
9.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纳项目: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正常缴纳。
10.民办教师养老补贴项目:保障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的正常发放。
11.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费项目:保障村级组织活动阵地的建设。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一般债务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收入。
三、盘活存量资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教育部门收取的,暂不缴入国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
五、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根据项目管理方式不同,依次选择“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
专项资金,指根据《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实行目录管理。
投资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纳入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或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项目资金
运转类项目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单项金额较大、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包括办公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金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大型维修经费等。
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三类项目外的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