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部门预算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9-04-28 15:30 浏览量:

  2019年度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19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概况

  一、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主要职责

  负责与本部门专业领域的政策与发展规划制定;负责全区财政收支、财务核算、财税政策、财政监督等工作;负责制定财政财务、国有资产、会计事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全区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国库集中收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代表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承担金融办的相关职能,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非法集资;履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职能,负责PPP项目储备、推介、识别评估,参与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建立政府支付台账,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承办政府性融资工作。

  二、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总编制人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人数45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 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31855.41万元,支出总计31855.4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013.91万元和11013.91万元,分别增长52.8%和52.8%。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较2018年增加10684.17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31855.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03.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33.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117.84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3185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5万元,占1.88%;项目支出31256.91万元,占9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403.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2117.84万元。与 2018 年相比,分别减少1.4%和增加941.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340.53万元,占1.75%;事业运行支出262.97万元,占1.36%;信访事务支出30万元,占0.15%,信息化建设支出81.7万元,占0.42%,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支出15562.4万元,占80.2%,其他财务支出23万元,占0.12%,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7.84万元,占0.8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88.64万元,占3.03%,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40.4万元,占0.21%,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40万元,占0.21%,其他支出832万元,占0.4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60.2万元,占4.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571.7万元,占2.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2.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94.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小计1.1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18805.35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8万元、专项资金类18747.1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预算增加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增加主要原因:2018年未列支招待费,2019年列招待费3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资金12117.84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运转经费支出预算984.8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11.95万元,分别为财政软件系统防火墙设备购置7万元、财务软件升级运行费40.25万元、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采购55.2万元、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设备采购(包含USB KEY)9.5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占用国有资产0万元。

  十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有33个,预算资金为30923.19万元,其中:财政局绩效目标项目24个,预算资金29893.09万元;由于示范区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待分解乡镇绩效目标项目9个,预算资金1030.09万元。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19年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重点项目预算主要有:金融监管、处非工作经费3万元,审计监督检查经费5万元,小张庄村非法占地案经费30万元,财务软件升级运行费40.25万元,财政软件系统防火墙设备购置7万元,重财政软件系统运行维护费10万元,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设备采购(包含USB KEY)9.5万元,一事一议区级配套资金40.4万元,村集体经济配套资金40万元,偿还生态畜牧项目贷款本金2.17万元,偿还生态畜牧项目贷款利息1.1万元,桥北乡世行贷款本金8.7万元,桥北乡世行贷款利息0.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571.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860.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6829.1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3838万元,偿还原阳县划转农牧场债务791.75万元,偿还原阳县划转农牧场征地、安置补偿债务1163.99万元,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采购及运行费55.2万元,挂牌企业奖励资金20万元,企业注册资本金10660万元,奖励资金4902.4万元,2013年平原新区三全公租房贷款利息3.11万元。待分解乡镇绩效目标项目9个:租地款500.82万元,马井污水处理厂122.98万元,老庄污水管网建设66.33万元,S311原武城关段绿化工程款23.8万元,原武镇公墓建设154.73万元,原武镇城关段绿化土方款87.82万元,东圈村排水管网项目66.41万元,镇中心文化活动广场3.17万元,公共文化体系建设4.0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一般债务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收入。

  三、盘活存量资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教育部门收取的,暂不缴入国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

  五、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根据项目管理方式不同,依次选择“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

  专项资金,指根据《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实行目录管理。

  投资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纳入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或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项目资金

  运转类项目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单项金额较大、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包括办公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金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大型维修经费等。

  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三类项目外的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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