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责
规划建设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城乡规划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负责城乡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工作。
二、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为1718.61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为943.14万元,较上年减少775.47万元,原因为建设方面专项支出在2017年列入其他账户,不在此账户体现。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7年预算办公费65万元,咨询费50万元,邮电费1.08万,公务用车维护费24.5万元,委托业务费14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48万元,较2016年增加专用设备环卫车两辆。
四、政府采购安排
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5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动。
六、三公经费安排
公务用车共七辆,按照每辆车每年3.5万元的规定,预计产生公务用车维护费24.5万元。其中包括车辆用油、保险、维修费用。公务灶1.8万元。无公款安排出国计划。
七、 对专业性较强名词进行解释
无专业性较强名词
附件: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预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