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预算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7-05-31 00:00 浏览量:

一、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的职责

负责制定新区财政财务、国有资产、会计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承办政府性融资工作;负责新区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的监督审计工作;做好财政支付管理工作。

二、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机构设置

新区财政局内设两个处(室),一个中心:国库预算科、经建融资科、会计事务中心。财政局下设四个财税所:原武财税所、桥北财税所,祝楼财税所,师寨财税所。

三、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预算情况说明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2017年预算共计359.05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长了18.42万元。主要增长在于人员工资方面,人员工资方面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引起工资个别项目发生变动;项目支出方面,2016年在财政软件系统支出在项目支出占的比重大,2017年主要执行系统的一些维护工作,相比往年有所下降。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2016年收支总预算359.05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长了18.42万元,较上年减少5.4%,基本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平原示范区财政局2017年预算管理办法执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上年略有下降,其中办公经费20万元,邮电费0.54万元,福利费5.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预算政府采购金额15万元用于财政软件维护费支出。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八、“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严格按照相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严格按照10%递减额进行控制,共计18.79万元。

 

附件: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预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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