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原示范区教体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金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分配到区教体局34.64万元,涉及1个项目,是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金资助项目34.64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金资助项目
1.实施地点: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建设内容: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金资助项目
3.建设期限一次性补助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金资助项目
4.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施工单位: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教体局
责任人:董珊珊
二、项目名称
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金资助项目
三、项目电话
教体局监督电话:0373-755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