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为切实落实双减政策,推进学科类培训机构由营利性向非营利性转型,经校外培训机构申报,区教体局实地勘察,上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营利性培训机构转非营利性审批、变更及注销清单公式如下:接受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5日
监督电话:0373-7553178,0373-7553179
营利性培训机构转非营利性注销清单
营利性培训机构转非营利性审批清单
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清单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