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主任质量奖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经管委会同意,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牵头对《新乡平原新区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5月1日。
通讯地址:平原示范区嵩山大道向西100米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407室。
邮编:453500
联系人:张玉强
电 话:0373-7066315
电子邮箱:pysfqzlj@126.com
附件: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
2024年4月17日
平原示范区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定稿)2024.4.17.docx
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规范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主任质量奖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发布《关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在2024年4月17日至5月1日期间,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至5月1日,未收到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反馈的意见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