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373--7535226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诉讼受理机关: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