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373--7553330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诉讼受理机关:新乡市原阳县人民法院
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