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度平原示范区市级、区级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5-07-15 09:36 浏览量:

2025市级、区级衔接资金1691万元,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后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市级财政衔接资金971万元;

2、区级财政衔接资金72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691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经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统筹脱贫村与非贫困村资金投入,尽可能扩大产业覆盖面,保障行业部门帮扶政策兑现等原则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分配金额

责任单位

资金来源

1

2025年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三仙屋村下水道修建项目

三仙屋村

新修下水道全长4610米,其中主管网2095米,使用C500螺纹管;支管网2515米,使用C400螺纹管。

120

韩董庄镇人民政府

区及配套

2

2025年平原示范区师寨镇香时庄村道路建设项目

香时庄村

新修水泥路长830米,宽4.5米;厚度16厘米,C25商砼,总面积3735平方米。

44

师寨镇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5】64号

3

平原示范区2025年韩董庄镇苏双井村道路修建项目

苏双井

新修水泥路长1100米、宽4.5米、厚16厘米,总面积4950平方米。

56

韩董庄镇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5】64号

4

2025年平原示范区桥北乡范庄庄村道路硬化项目

范庄村

新修建村内道路,全长1000米,宽5米,厚16公分,总面积5000平方米。

59

桥北乡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5】64号

5

2025年平原示范区桥北乡季庄村新修下水道项目

季庄村

修建村内下水道2150米,使用直径50公分螺纹管,同时修建配套窨井。

59

桥北乡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5】64号

6

2025年平原示范区祝楼乡口里村河南云香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口里村

新建两层钢架厂房,其中冷库2000平方米,生产车间1500平方米,总计3500平方米,由河南云香食品有限公司租赁管理使用。河南云香食品有限公司每年按照不低于衔接资金的7%给村集体分红(每半年分一次),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270

祝楼乡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5】64号、区级配套

7

2025年平原示范区原武镇西街村道路建设项目

西街村

修建道路1083米,其中长182米宽5米,长901米宽4米,厚均为0.16米,总面积4514平方米。

56

原武镇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5】64号

8

2025年平原示范区与大郑北绿色智能科技园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

龙源街道

利用产业扶持资金以村集体为单位与“创业科技”进行合作,共计投资950万元(每个村50万元,19个村集体)。由创业科技公司自行建设标准化厂房约13500平方米。合作期限10年,每年按照不低于7%进行收益发放,收益协议到期后“创业科技”一次性返还合作资金,也可协定续签合作协议。

600

韩董庄镇、原武镇、师寨镇、祝楼乡、桥北乡

新财预【2025】64号、区及配套

9

2025年平原示范区祝楼乡与河南省中原农谷联合种业有限公司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

祝楼乡

使用衔接资金250万元,由河南省中原农谷联合种业有限公司购置15个方舱,单个方舱约36平方米,用于建设菌菇方舱示范基地。合作期限十年,河南省中原农谷联合种业有限公司每年按照不低于投入资金5%进行分红,协议到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协议或在协议到期后将合作资金一次性返还。

250

祝楼乡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5】64号

10

2025年平原示范区祝楼乡与河南省农谷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

祝楼乡

使用衔接资金250万元,建设4座日光温室大棚,约为5800平方米。合作期限五年,河南省农谷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每年按照不低于投入资金7%进行分红,协议到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协议或在协议到期后将合作资金一次性返还村集体。

134

祝楼乡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5】64号

11

平原示范区2025年韩董庄镇孟庄村道路修建项目

孟庄村

新修水泥路长1100米、宽4.5米、厚16厘米,总面积4950平方米。

8

韩董庄镇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5】64号

12

平原示范区2025年以往年度质保金、工程尾款项目

示范区

用于支付以往年度工程质保金、尾款。

17

农业农村局

新财预【2025】64号

13

平原示范区2025年项目管理费

示范区

用于支付项目评审、验收、尽职调查等。

16

农业农村局

新财预【2025】64号、区级配套

14

平原示范区2025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示范区

对示范区外出务工就业务工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适当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

2

社会事务局

新财预【2025】64号、区级配套

合计


1691万元


 

责任单位: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

监督电话:7553138      7553103      12317

电子邮箱:pyxqfp@163.com

 

 

 

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

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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