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25年度中央、省级第一批 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4-12-31 09:56 浏览量:

2025中央、省级提前下达平原示范区衔接资金2078万元,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649万元;

2、省级财政衔接资金429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2078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经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统筹脱贫村与非贫困村资金投入,尽可能扩大产业覆盖面,保障扶贫行业部门政策兑现等原则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责任

单位

资金来源

1

平原示范区2025年原武镇后七里村、南街村厂房项目

后七里村

使用衔接资金100万元,建设面积为1000平方米的仓库及电商一体化用房,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建设、建筑材料采购、施工费用等方面。

100

原武镇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2

平原示范区2025年祝楼乡西圈村、小胡庄村及东圈村仓储项目

祝楼乡

西圈村、东圈村、小胡庄村共同使用衔接资金150万元,西圈村西联合标准化厂房约1500平方米用于粮食、种子仓储由三北种业有限公司长期租赁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不低于5年,租赁期间,三北种业有限公司每年按照不低于衔接资金的7%给村集体分红,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150

祝楼乡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3

平原示范区2025年祝楼乡新阳村金马国际纸业有限公司机械租赁项目

新阳村

使用衔接资金58万元,购买工业灰板纸1600型翻板机,由金马国际纸业(河南)有限公司租赁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不低于3年,协议到期后,根据双方意愿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续签协议或者由资产租赁方原价回购,租赁期间,金马国际纸业(河南)有限公司每年按照不低于衔接资金的7%给村集体分红,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58

祝楼乡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4

平原示范区2025年祝楼乡与新乡仟农禽业有限公司合作发展村集体项目

祝楼乡

使用衔接资金400万元,由企业自行建设种鸡舍与地面硬化4128平方米、孵化车间1000平方米、饲料和蛋库车间200平方米、鸡苗孵化车间及地面硬化1000平方米。合作期限五年,企业每年收益按照不低于投入资金7%进行分红,协议到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协议或由“仟农禽业”在协议到期后将合作资金一次性返还村集体,由各乡(镇、街道)统筹安排产业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避免一分了之。

400

祝楼乡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5

平原示范区2025年韩董庄镇荒庄村芝麻糖项目

荒庄村

使用衔接资金50万元,建设生产车间400平方米。

50

韩董庄镇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6

平原示范区2025年韩董庄镇杨厂村与韩昌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

杨厂村

使用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资金50万元,投入韩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由企业自行建设轻钢结构鸡舍1座。合作期限五年,企业每年收益按照不低于投入资金5%进行分红,协议到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协议或由“韩昌公司”在协议到期后将合作资金一次性返还村集体,由各乡(镇、街道)统筹安排产业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避免一分了之。

50

韩董庄镇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7

平原示范区2025年韩董庄镇韩昌-草坡村合作社蔬菜大棚租赁项目

草坡村

建设钢架覆膜恒温蔬菜大棚8座,每座长50米,宽13米,共占地5200平方米。

55

韩董庄镇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8

平原示范区2025年与平原示范区韩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

韩董庄镇

利用财政衔接资金400万元,与“韩昌公司”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合作期限五年,由企业自行建设标准化钢结构仓储厂房2座,总面积5000平方米。合作期限五年,企业每年收益按照不低于投入资金5%进行分红,协议到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协议或由“韩昌公司”在协议到期后将合作资金一次性返还村集体,由各乡(镇、街道)统筹安排产业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避免一分了之。

400

韩董庄镇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9

平原示范区2025年师寨镇南香山村道路建设项目

南香山村

新修水泥路长1280米,4米宽,厚度16厘米,C25商砼,总面积5120平方米。

59

师寨镇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10

平原示范区2025年师寨镇五柳集村道路建设项目

五柳集村

新修水泥路长1280米,4米宽,厚度16厘米,C25商砼,总面积5120平方米。

59

师寨镇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11

平原示范区2025年原武镇南关村下水管道项目

南关村

铺设下水管道1945米,均为直径400mm波纹管。

50

原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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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平原示范区2025年桥北乡司庄村新修下水道项目

司庄村

修建司庄村下水道全长1000米,使用直径50公分螺纹管。

29

桥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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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平原示范区2025年桥北乡破车庄新修下水道项目

破车庄村

修建村内下水道1500米,使用直径50公分螺纹管。

43

桥北乡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14

平原示范区2025年祝楼乡夹堤村下水道项目

夹堤村

新修下水道全长2408米,其中240米铺设直径600mm波纹管,2168米铺设直径300mm波纹管。

59

祝楼乡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15

平原示范区2025年韩董庄镇焦庵村道路修建项目

焦庵村

新修水泥路长1000米、宽4.5米、厚16厘米,总面积4500平方。

56

韩董庄镇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16

平原示范区2025年韩董庄镇张双井-东天农牧桥梁建设项目

张双井村

新修跨柳园引水渠桥梁,长20米、桥面5米,外6米。

98

韩董庄镇人民政府

新财预【2024】297号

17

平原示范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项目

示范区

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奖补。

40

农业农村局

新财预【2024】297号

18

平原示范区2025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示范区

对示范区外出务工就业务工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适当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

1

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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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平原示范区2025年项目管理费

示范区

用于支付项目评审、验收、审计等。

20

农业农村局

新财预【2024】297号

20

平原示范区2025年以往年度质保金项目

示范区

用于支付以往年度工程质保金

50

农业农村局

新财预【2024】297号

21

平原示范区2025年发展庭院经济项目

示范区

对参与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和脱贫村村集体使用衔接资金进行奖补。对经验收合格达到庭院经济示范户标准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按照各乡镇自行制定的奖补标准及验收奖补办法,每户奖补不超过2000元。按照《平原示范区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对经验收合格达到庭院经济示范村标准的脱贫村,按农户参与比例分别给予10万元(庭院经济示范户达到全村常住户数30%)、20万元(40%)、30万元(50%)、40万元(70%)、50万元(90%)的奖补。

167

农业农村局

新财预【2024】297号

22

平原示范区2025年雨露计划项目

示范区

1.为示范区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补助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2.为示范区脱贫人口短期技能培训合格人员发放补助;3.培育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4.培育“四类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

54

农业农村局

新财预【2024】297号

23

平原示范区2025金融帮扶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示范区

为示范区金融帮扶户贷户用等项目进行贴息。

30

财政局

新财预【2024】297号

共计


2078万元


 

责任单位: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

监督电话:7553138      7553103      12317

电子邮箱:pyxqfp@163.com

 

 

 

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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