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原示范区“政银”金融扶贫合作协议》和《平原示范区“政银保”金融扶贫合作协议》要求,现将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平原示范区获得贷款的脱贫户申请贴息情况,公示如下:
监督电话: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373-7553115、7553138
平原示范区2023年10月—12月金融帮扶“小额信贷”贴息公示表.xlsx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根据《平原示范区“政银”金融扶贫合作协议》和《平原示范区“政银保”金融扶贫合作协议》要求,现将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平原示范区获得贷款的脱贫户申请贴息情况,公示如下:
监督电话: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373-7553115、7553138
平原示范区2023年10月—12月金融帮扶“小额信贷”贴息公示表.xlsx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