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办[2021]65号)文件要求,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包括实习)的,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的规定,对本次申请的65名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培训生活补贴。
现将平原示范区2022年下半年参加培训贫困家庭劳动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8日。
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联系。
联系电话:0373-7553132。
附:2022年下半年参加培训贫困家庭劳动力人员公示名单.xlsx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