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原示范区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方案(试行)》文件精神,2023年为有财政资金投入的产业扶贫项目购买了特色农业保险。
根据方案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承担保费的30%,区财政承担保费的70%。现将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1.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和鑫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项目大棚总保费11040元,区财政负担70%,金额7728元;
2.河南美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葡萄避雨棚项目总保费14900元,区财政负担70%,金额10430元;
3.新乡市奇彩果缘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葡萄避雨棚项目总保费14900元,区财政负担70%,金额10430元;
4.新乡市绿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蔬菜种植大棚项目总保费64800元,区财政负担70%,金额45360元;
5.河南由甲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木耳种植大棚项目总保费33100元,区财政负担70%,金额23170元;
6.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益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食用菌及种植大棚项目总保费10368元,区财政负担70%,金额7257.6元。
以上6项由财政负担的保费合计104375.6元。
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9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选用合适方式进行反馈。
联 系 人:孟琳琳
联系电话:0373-7553138
来信、来访地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117办公室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