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上级下达平原示范区第三批省级衔接资金资金846万元,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经示范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统筹脱贫村与非贫困村资金投入,尽可能扩大产业覆盖面,保障扶贫行业部门政策兑现等原则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责任单位: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7553138 7553103 12317
电子邮箱:pyxqfp@163.com
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