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21年与“黄河美景”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等66个扶贫项目,已经区扶贫办审定,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10日,共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
责任单位:平原示范区扶贫办
监督电话:7553138,12317
电子邮箱:pyxqfp@163.com
附件:平原示范区2021年度调整、新增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计表.xlsx
平原示范区扶贫办
2021年7月1日
平原示范区2021年与“黄河美景”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等66个扶贫项目,已经区扶贫办审定,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10日,共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
责任单位:平原示范区扶贫办
监督电话:7553138,12317
电子邮箱:pyxqfp@163.com
附件:平原示范区2021年度调整、新增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计表.xlsx
平原示范区扶贫办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