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区2021年度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扶贫资金下达情况
中央、省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81.5万元,其中:
(一)中央专项扶贫资金1144.5万元:
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44.5万元;
(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37万元:
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万元;
二、中央、省共安排资金1181.5万元,已对接扶贫项目14个,分别为:
产业类项目6个635万元
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526.5万元
教育类项目1个20万元
附件:平原示范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统计表.xlsx
责任单位:平原示范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监督电话:7553138,12317
电子邮箱:pyxqfp@163.com
平原示范区扶贫办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