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关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的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的公告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0-08-20 17:41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现将统计部门受理种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渠道和受理方式公告如下:

  1.电话举报渠道

  向发展改革局统计科举报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0373-7553057。

  2.信函举报渠道

  向发展改革局举报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受理部门是统计科。

  通信地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 收件人对应为发展改革局统计科

  邮政编码:453500

  联系电话:0373-7553057

  3.网络举报渠道

  官方电子邮箱举报方式:举报人可将举报内容和相关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下方邮箱即可,电子邮箱可受理匿名举报。pyxqfzggj@163.com

  注:受理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受理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回复反馈的时间和办理时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最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