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 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 第1期〕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0-12-23 11:11 浏览量: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2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祝楼乡欢乐购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90.2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师寨镇惠民超市生鲜店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409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师寨镇新九佰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优质大芹菜,其中甲拌磷检出值为0.58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爱便利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小白菜,其中啶虫脒检出值为2.05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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