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大类食品5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湖酒楼滨湖分店的1批次碟子,其中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湖酒楼滨湖分店的1批次碗,其中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袁记串串香饭店的1批次勺子,其中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老田家早餐店的1批次油膜头,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29×10³mg/kg,标准规定为≤ 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原阳县师寨镇第一初级中学的1批次碗,其中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按要求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