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公示新乡D20181121414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8-11-25 00:00 浏览量:

省委省政府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一、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21414*

反映情况:原阳县蒋庄村梦尧村村西有两家塑料颗粒厂,夜里偷生产,污水直接流向西南地河里,气味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2处颗粒厂所用场地均系外地人租赁韩董庄镇孟庄村村民闲置场地。具体情况为,滑县人赵春伟租赁府庄村村民赵小帅闲置场地进行塑料颗粒生产加工,该厂占地3亩;卫辉人王杰租赁府庄村村民金国胜闲置场地进行塑料颗粒生产加工,该厂占地3亩。2家塑料颗粒厂均无相关手续,生产工艺为:外购废旧塑料制品→破碎→融化→挤出塑料颗粒。生产过程中存在气味扰民问题,生产工艺不涉水,不存在污水外排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已办结,韩董庄镇人民政府已按照“散乱污”企业取缔要求,于11月23日已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对孟庄村支部副书记赵国胜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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