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12月24日以来河北、山东接连发生的3起非法生产、储存、藏匿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认真贯彻落实12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明电印发的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12月28日国家总局召开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示范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2017年1月6日上午在示范区桥北乡召开平原示范区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现场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安委会副主任杨洁,发改局局长、安委会副主任郭曙光,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发改、公安、执法、消防、烟花爆竹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共分两个阶段,室内会议和室外检查两个阶段。
各单位的负责同志就做好烟花爆竹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安委会副主任杨洁做重要讲话,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时刻保持警醒,进一步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各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工作中决不能有松懈情绪,要把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遏制事故发生。
二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从现在起到元宵节结束,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立即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重新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不留死角。要认真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是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依法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一律吊销零售经营许可证。
四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新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由乡(镇)牵头,对去年12·24人员密集场所专项行动检查情况进行彻底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
会议最后,郭曙光局长要求各单位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认真领会贯彻落实杨洁副主任讲话精神,立即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开始至元宵节,实行“日检查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四点前,各乡(镇)将烟花爆竹检查情况加盖公章,由主要领导签字,公布在“平原安全”微信平台。
室内会议结束后,由杨洁副主任、郭曙光局长带队,对桥北乡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改局副局长梁学涛带队,对祝楼乡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检查。
根据领导要求,由各乡(镇)牵头,邀请发改、公安、消防、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对各个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排查,确保安全经营,对排查出的问题,由乡(镇)牵头,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验收合格一处,发放一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对许可证发放后,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超量储存等违法违规现象的,一律吊销许可证。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由公安等司法进行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