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召开。会议首先对全市“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新乡平原新区名列其中。
2011年,新区纪工委监察室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廉政准则》,严格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原则,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廉政建设和宣传教育力度,纠正了一些违规违纪行为,有效推进了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全年共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9起,涉及违规资金17.8万余元,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警告1人。给予行政记大过2人,记过1人,停职检查2人,诫勉谈话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