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执环备[2023]3号 平原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原阳县韩董庄镇卫生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3-08-21 15:13 浏览量:

原阳县韩董庄镇卫生院:

  你公司(12410725417274509E)上报的由新乡市天之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赵海娟(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6035410352016411801000558)主持编制的关于《原阳县韩董庄镇卫生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区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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