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运制版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任秀娟主持编制完成的《河南郑运制版有限公司年产35万支凹版印刷电子雕刻版辊自动化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的技术评估意见均收悉,并已在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在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海河大道以南,红旗渠路以北,规划支路以西,尧山路以东建设河南郑运制版有限公司年产35万支凹版印刷电子雕刻版辊自动化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清净下水,其中生产废水可分为含铬废水、含铜废水、脱脂废水。含铬废水经“预处理+膜处理+MVR蒸发”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电镀线,不外排;含铜废水经“混凝沉淀+膜处理”处理后,清水回用,浓水进入脱脂废水处理系统;脱脂废水经“破乳+气浮”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经“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管网排入桥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桥北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2、废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对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进行处理。按《报告书》的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电镀线整体密闭,镀槽采用侧面抽风和顶抽方式,镀铜线产生的含硫酸雾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净化塔治理,含铬酸雾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凝聚回收喷淋塔处理,尾气引至28m排气筒排放,治理后硫酸雾、铬酸雾排放浓度、基准排气量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A级绩效水平要求。激光切割、除锈、焊接工序产生的烟粉尘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尾气引至28m排气筒排放,治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中表2二级及《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要求。配料、打样、擦拭油墨工序及危废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尾气引至28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污水站恶臭气体采用“生物滤池”进行恶臭气体治理,治理后的尾气通过28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经治理后的硫化氢、氨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复合型油烟净化器”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油烟及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
加强各产生无组织废气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控制。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和应急设施,加强应急演练和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等在线监控设备,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4985t/a、氨氮0.0749t/a;颗粒物0.64t/a、挥发性有机物0.253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环境保护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