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新平执环表[2019]30号
平原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关于《原阳县兴业种子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原阳县兴业种子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省金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原阳县兴业种子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下料及风筛工序产生的粉尘,下料机上方及风筛机出风口设置高效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降噪措施,项目各厂界处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韩董庄镇韩董庄村饮用水水源地搬迁至韩董庄镇姬屋村之前,你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公 章
经办人: 2019年11月2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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