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保科。
电话和传真:0373-7535235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复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汇力电缆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裸线和10万公里电线电缆项目 | 新建 |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尧山路60号中原国创电工电气高科产业园11号 | 河南朗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原辅料:铝棒、铜棒、钢芯、聚乙烯颗粒、聚氯乙烯颗粒、钢带、铜带、拉丝液等。主要产品:钢芯铝绞线、铝绞线、低压电力电缆、架空线、控制电缆、布电线。生产工艺:铜棒、铝棒拉丝-绞线-挤制绝缘-交联-成缆挤制内护层-铠装-挤制外护层-检验-喷码-成品。主要设备:拉丝机、管绞机、框绞机、笼绞机、成缆机、挤出机等。周边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尧山路60号中原国创电工电气高科产业园内。根据现场勘查,中原国创电工电气高科产业园目前正在建设中。园区内:本项目西北侧为园区西北边界;西南侧为园区西南边界;东北及东南侧隔园区内部道路均为在建标准厂房。园区外:中原国创电工电气高科产业园西北侧紧尧山路,隔路为空地;西南侧为空地;东北侧紧邻永定河路,隔路为农田;东南侧紧邻泰山路,隔路为农田,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约750m处的后七里村。 | 1、废水:本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原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废水外排应满足平原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2、废气:本项目挤塑废气收集后,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建议值要求。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线、不合格产品、挤塑废料、废拉丝液桶、废油墨桶、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其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线、不合格产品、挤塑废料废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拉丝液桶、废油墨桶及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