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保科。
电话和传真:0373-7535235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复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项目一期 | 新 建 |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云梦山路以东、长江大道以北、黄河大道以南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 | 主要原辅料: 无水乙醇、盐酸、硫酸、硝酸、氢氟酸、磷酸、乙酸、甲酸、草酸、氨水、丙酮、氯化钠、硫酸铜、正己烷、氯化钾、碳酸氢钠、碳酸钠、垫料、 84 消毒液、医用口罩、一次性口罩、注射器等。 主要生产设备 : 生化培养箱、小型鱼缸、养殖缸、食物孵化器、冰箱、空调、鱼缸照明设备、低温低速离心机、高速低温离心机、干燥箱、叠育雏笼、叠养殖笼、纯水制备设备、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 。 周边概况: 项目东侧为农田,西临云梦山路,南临长江大道,北临黄河大道。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占地范围内的西寨和东寨(拟搬迁),西侧 320m 处的菜 王村。 | 1 、废水: 本项目动物中心地面清洗废水、器皿、饲养器具及水瓶清洗废水、养鱼水经消毒池处理后与地面清洗废水、各实验室仪器清洗废水、碱喷淋废水、过滤装置冲洗废水、反渗透膜组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中和池 + 沉淀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两股废水一起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 、废气: 实验室废气分别经万向集气罩、通风橱、实验室通风系统收集后 , 统一引至 “ 水喷淋塔 + 除雾器 +UV 光催化氧化装置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处理 ,尾气 经 1 根不低于 15m 高(高于建筑物 5m )高排气筒排放 , 排放情况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 2017 ) 162 号)其他行业要求; 动物中心废气屏障环境均采用全封闭负压排风,室内空气经排风系统收集 后, 引至 “ 碱喷淋塔 + 除雾器 +UV 光催化氧化装置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废气处理设施集中处理 , 达标后经 1 根不低于 15m 高(高于建筑物 5m )排气筒排放 , 排放情况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 2017 ) 162 号)要求; 食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 , 引入 “ 复合式油烟净化设备 ” 处理,达标后经 1 根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排放情况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604-2018 ) - 大型、《新乡市生态环境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066-2020 ) - 其他炉窑要求。 3 、噪声: 经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 2008 ) 1 类排放限值。 4 、 一般固体废物: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由食堂设置专用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集中收集后及时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实验过程中原料包装产生的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和废 RO 膜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的要求。 危险废物:废油脂、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实验废液、实验动物排泄物、沾染药剂的破碎容器、过期、变质和失效药品、废试剂瓶、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经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动物尸体采用医疗塑料袋密封后,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专门标记的冰柜 -20℃ 冰冻保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