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保科。
电话和传真:0373-7535235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复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亿通建材建设项目 | 新建 |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师寨镇西磁村 |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原辅料:石子、再生石料、沥青、矿粉、大沙、水泥、石屑。主要产品:年产沥青混合料15万吨、水泥稳定土20万吨。生产工艺:沥青混合料:石子-配料-烘干-筛分-过渡仓-计量-加入矿粉、沥青搅拌-装车-外运;水泥稳定土:石子、大沙、石屑配料计量-水泥计量-加水搅拌-成品仓暂存-装车外运。主要设备:LB4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1条、RZSP2000热再生设备1套、XC800S型稳定土拌合站生产线1条、铲车2台等。周边概况:东侧紧邻乡村道路、河南省天宁种业配送中心,南侧紧邻乡村道路、隔路为农田,西侧紧邻新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侧紧邻农田。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东侧700m处的小胡庄村、西侧750m的口里村。 | 1.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1座1m3隔油池、1座25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排放;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不排放。 2. 废气:(1)卸料粉尘:原料仓库、再生料仓库设置密闭仓库、雾化喷淋设施处理后排放。(2)矿粉筒仓粉尘和水泥筒仓粉尘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沥青拌合料生产线的废气由脉冲袋式除尘设备预处理后,再进入1套“水喷淋+静电捕集+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催化燃烧(RCO)”设备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4)导热油炉:项目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导热油炉产生烟气经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8m高排气筒排放。(5)食堂油烟:经1台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食堂所在的综合楼楼顶的专用烟道排放。 项目卸料粉尘、矿粉筒仓粉尘、水泥筒仓粉尘经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表2中相关标准及《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相关要求;沥青拌合料生产线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沥青烟、苯并[a]芘经处理后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新乡市氮肥行业“三废”混燃炉及其他行业天然气加热炉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方案》的通知(新环(2020)54号)中相关标准要求;水泥稳定土生产线粉尘经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浓度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表2中相关标准;导热油炉废气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油锅炉;食堂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 3. 噪声:经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4. 固废:(1)一般固废:除尘设备收集粉尘、筛分废石,经分类收集后均全部用于水泥稳定土生产用石料,不排放。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2)危废:废导热油、废机油、沥青烟气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沥青焦油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拉走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的要求。(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于垃圾桶/箱,由环卫部门处置。 | 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