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553266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行政综合执法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复公示内容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博睿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新型生态环保透水砖生产项目 | 新乡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祝楼村夹堤村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夹堤村,生产环保透水砖。项目东侧为夹堤村,南侧为311省道,西侧为加油站。总建筑面积2100m2,其中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m2,存储原料及成品,100m2用于办公。主要设备为砌块成型机、合力叉机、装载机,原辅料为石子、石料、水泥、沙等;主要工艺流程:原材料—计量、搅拌—成型—养护—质量检验—成品,产品为透水砖。 | 1、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 |
2、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在采用集气罩/集气风管+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根据预测本项目应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无组织排放粉尘通过云雾抑尘装置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