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553266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行政综合执法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复公示内容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原阳县长兴种子销售有限公司 | 原阳县长兴种子销售项目 | 原阳县韩董庄镇(现属平原新区)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对玉米、小麦种子进行精选,年销售量为10000吨。主要设备为种子风筛选机、种子比重选机等,主要工艺流程为下料—精选—风筛—分装。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 |
2、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出排放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 |||||||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 |||||||
4、固废:杂质、不良种子等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