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示范区该做到的重要一点
来信人:
周大森
来信日期:
2019年11月28日
信件编号:
17020191128155556ir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领导,强烈建议政府协调把大堤北侧的坟地迁走,从正弘悦云庄南侧密密麻麻散布着很多坟头,大家当初是冲着新区环境来新区置业生活的,掏的是城区房价,但是享受的配套环境还是荒郊野地一样的农村,肯定是说不过去的,迁坟入公墓是城市化进程的基础。政府不能只对税收负责,应该保证居民小区周边的环境,对前瞻性征地规划负责!谢谢领导关注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内容:
网友你好,你在《领导信箱》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正弘悦云庄业主周大森反映小区南侧坟墓所在土地属于祝楼乡刘庄、王村等村集体土地,约有5家坟墓(均为刘庄村等附近村村民祖坟),在悦云庄项目实施前已存在多年。
根据《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城镇建设的临堤界线为堤脚外五百米,乡村建设的临堤界线为堤脚外一百米。在编制和审查沿河城镇、乡村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悦云庄项目用地南侧至黄河大堤之间500米范围内不允许再进行开发建设,所以未再申请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土地仍属于祝楼乡刘庄村等村集体所有,暂无法强制要求村民搬迁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