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农机、扶贫开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民政、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教育、体育、旅游、残联、民族宗教、统战、武装、气象、地震等工作。
3、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社会事务局总预算为9215.973万元,实际支出为116496637.73元;其支出大于收入的原因为:1、因我局管辖部门较多,很多资金来源于上级匹配资金;2、因工作需要情况部分为临时追加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用于社会事务局多个部门培训、宣传、及日常办公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社会事务局所有采购项目都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支出, 我局所有项目工程包括大型采购都按政府采购程序走。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民师工资:指为老民师发放的工资,合作社扶持资金指为扶持农村合作社发展的资金。
六、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2016年公务车购置为1辆,为上级农技区域站匹配车辆(皮卡)。
七、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16年比2015年公务接待总额有所减少,共接待204批次1415人次。
八、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团组及人数。
九、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6年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2015年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