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综合办公室作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参与政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督促检查、协调综合等作用,全面做好服务上级党委、服务本级党委、服务基层和群众“三个服务”。主要包括:
1、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示范区党工委总体工作部署,搞好调查研究,收集信息、撰写材料、反映动态,为示范区决策提供服务。
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公文处理,承担党工委管委会文电、重要文稿和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和校核工作。
3、负责上级和示范区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4、协助示范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促使各单位、部门在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提高效率,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5、负责示范区有关会议和领导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有关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6、负责示范区党政系统的机要通讯、密码管理、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核心机密文件、信件的传递工作。
7、负责示范区车辆、餐厅、办公设施等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示范区法制、改革、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
9、完成好上级党委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设两个机构:分别为督查办和法制办。
三、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算情况说明: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决算共计2078.50万元,较2015年决算减少323.31万元,主要减少在于市民之家租赁方面,2015年支付了2014年和2015年共两年房租,2016年只支付了一年房租;主要增加在于新区管委会机构的完善,人员的增加导致伙食费用的增加。
四、“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6年度决算“三公”经费支出118.09万元,较2015年决算减少23.25万元,严格遵循“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机关运行经费中办公费4.37万元,邮电费1.35万元,差旅费0.69万元。
五、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说明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84次,国内接待人次为5251次。
六、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零。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新乡市政府采购货物或劳务的管理办法执行。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